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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er Writing a Formula on a Blackboar

青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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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社會的未來,

我們希望他們可以......

了解國情,認同自己的國家和民族

無論出身,都有充分的發展機會,可以發揮所長,實踐理想

社會各界有不同意見​ 

1

為青年累積資本,提供多元升學路徑

  • 為18歲或以下合資格兒童設立儲蓄基金,透過政府和家庭共同供款,協助青年儲蓄,為他們在日後進修、置業及應付危疾等方面做好準備。

  • 增加資助大學學額,讓所有符合最低入讀資助學士學位資格的本地學生(現時即考獲「33222」資格),均可升讀本地大學的資助課程。

  • 推動多元教學,包括在資助學校引入國際文憑預科課程,在直資學校學額中預留15至20%供基層學生入讀

  • 減輕學生負擔,包括放寬「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資助門檻,全面豁免須經過家庭入息及資產審查的「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及「專上學生資助計劃」中「生活費貸款」的利息。

  • 政府應重新檢視大學課程、副學士課程及高級文憑在教育階梯上的定位和分工,提升職業教育的地位及相關資助,鼓勵青年人在決定前途時,按照自己的志向選擇不同的發展路向。

  • 參考德國推行「雙軌職業教育制度」的經驗,鼓勵學院與企業合作推出雙軌制的培訓計劃,培訓重點專業人才。

  • 資助青年入讀由企業營辦、得到政府的資歷架構認可的課程,以提高青年入讀這些企業院校的誘因。

  • 向參加工作假期計劃的青年人提供貸款,支援他們工作假期的生活開支。
     

2

培養學生國民身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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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啟國民教育課,讓青年人對國家有正確認識,並逐步培養他們對國家的歸屬感和國民身份的認同。

  • 加強國家憲法和基本法教育,讓青年人認識作為中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等有更深入的了解。

  • 容許公務員以子女教育津貼,讓子女到內地升學 (包括國際學校)。

  • 改革通識科,包括將通識科轉為選修科、設立通識科教材資料庫,要求所有學校須把教材上傳讓公眾查閱,以及由政府就教師自選新聞教材制定指引,針對內容偏頗或失實的網上資訊定下使用限制。

  • 政府擔當起審議通識及歷史科教科書與教材編製的工作、加強派員到學校督學,確保教學內容中立和符合事實,以及設專責小組處理有關教學手法及教材內容的投訴。

  • 修訂《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要求教師應承擔守護法治及傳揚守法的義務,以及要避免其政治理念影響其教學工作。

  • 改革對違規教師的懲處機制,除頭警告和解僱外,加入更多選項例如「有時限性暫停註冊」、教半職及設觀察期等不同處分形式,讓當局能按個案嚴重程度對違規教師作出不同懲罰。

  • 教育局應制訂失德及違法教師名冊,要求學校必須在僱用教師時了解其是否在名冊上,令專業失德的違規教師不能再誤人子弟。

  • 就今年文憑試中史科試題出現重大爭議事件,當局應對考評局進行全面檢討,包括架構組成、運作、出題流程和審批機制,以及如何加強教育局對考評局的監督角色等,確保考評局的工作符合教育宗旨,引導青年學生養成正確價值觀。

3

支援香港青年創業

  • 優化香港各大高校的鼓勵青年創業政策,包括為參加創業項目的同學提供彈性的休學制度、推廣創業課程等。

  • 將創業課程納入可持續進修基金的課程。

  • 爭取中央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給予各種優惠措施。

  • 將「青年發展基金」轉型為「青年創業基金」,並加碼至10億元。

  • 盡快建立「大灣區香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聯盟」,通過該平台展示大灣區的概覽和新聞資訊,並成為香港青年一站式辦理與創業相關手續的平台。
     

4

青年人對住屋和置業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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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青年置業

  • 提高「家有兒童」家庭揀選居屋優次。

  • 增加資助出售房屋計劃單身者配額比例。

  • 推出「先租後買」的資助房屋計劃,幫助未有足夠財政能力支付首期的青年人,可以先租住該類房屋計劃的單位,並將部分租金計算在房價之內,待有足夠存款後,才買下正在居住的單位。

  • 設立「強積金置業計劃」,容許二人或以上的家庭申請,允許他們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的一半,作支付首次置業用途。

  • 恢復房協曾於1998年推出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加入更嚴格的轉售限制,設立不少於10年的樓宇轉售期。

 

​增加青年租住房屋供應

  • 逐步恢復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三年上樓」承諾,讓有需要的青年得到更多保障。

  • 放寬青年一人申請公屋的限制。

  • 建議政府設立基金,資助非牟利機構開展「共居」先導計劃,鼓勵業主出租改建單位,或向業主收購單位,增加更多屬資助性質的青年租住房屋供應。

  • 將青年宿舍納入房屋階梯,改由運輸及房屋局負責管理,以每年新增500個宿位為供應目標,回應青年的住屋需求。
     

5

增加青年參與政策制定的角色

  • 把「青年發展委員會」升格為「青年策發會」,其關注範圍包括青年相關問題,以至特區政府管治所涉及的政策,包括香港未來發展策略、各政策局的施政方針甚至具體政策等。

  • 規定各政策局及部門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引入青年影響評估機制,審視政策對青年的影響。

  • 政府每年計劃財政預算案時先讓青年自由給予建議,並預留撥款作日後實施建議之用。
     

民建聯建議

進一步探討的方向

1

為18歲或以下合資格兒童設立儲蓄基金,透過政府及家人供款,協助他們為日後進修、置業及應付危疾建立儲備

2

增加學額,逐步推行免費大學教育,讓所有合資助的本地學生可升讀本地大學的資助學士課程

將通識科轉為選修科,設立通識科教材資料庫,要求所有學校須把教材上傳,讓公眾查閱

3

4

改革對違規教師的懲處機制,加入更多選項例,讓當局能按個案嚴重程度對違規教師作出不同懲罰

5

把青年宿舍作為房屋階梯的一種,交由運輸及房屋局管理,成為一種恆常的房屋政策,並以每年新增500個宿位為供應目標,回龐青年的住屋需求

6

把「青年發展委員會」升格為「青年策發會」,並由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擔任其秘書處,以加強對「青年策發會」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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