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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屋供應政策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
真正掌握土地供應的主導權
建立充足的土地儲備
以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規劃及開拓土地,回應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
確保土地供應足以支持落實《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並提升宜居度
為所有市民提供最基本的房屋保障
為大部份永久居民自置居所設定目標
提升人均居住面積
社會各界有不同意見
1
增加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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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2000億元土地基金,為回購農地和開拓土地提供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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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172 公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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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澳門的模式,尋求中央協助在珠海填海後租借給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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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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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俗稱「丁屋地」的「鄉村式發展」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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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遷葵青貨櫃碼頭或葵青貨櫃碼頭上蓋發展。
2
解決居住問題
保障住屋需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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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人均居住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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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租務管制推展至適用於所有出租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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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過渡性房屋恆常化,在十年內提供4至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
公營房屋政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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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公屋資格,廣建「中產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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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星加坡模式推出「港人組屋計劃」,透過重推優化版「租置計劃」、新建公屋可租可買、租金津貼、鎖定補價、首次置業免息貸款等十項政策措施,逐步讓所有市民都能夠擁有一個自己的安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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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執行「富戶政策」。
限制炒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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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限購令、「辣招」恆常化、修改「首置」定義防炒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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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準備推行的「空置稅」涵蓋至所有私人住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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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居屋及其他資助出售房屋在自由市場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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