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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房屋供應政策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

真正掌握土地供應的主導權

建立充足的土地儲備

以可持續發展的原則規劃及開拓土地,回應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

確保土地供應足以支持落實《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並提升宜居度

為所有市民提供最基本的房屋保障

為大部份永久居民自置居所設定目標​

提升人均居住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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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各界有不同意見​ 

1

增加土地供應

  • 建立2000億元土地基金,為回購農地和開拓土地提供資金

  •  「全面」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172 公頃地

  • 參考澳門的模式,尋求中央協助在珠海填海後租借給香港。 

  • 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

  • 發展俗稱「丁屋地」的「鄉村式發展」地帶。

  • 搬遷葵青貨櫃碼頭或葵青貨櫃碼頭上蓋發展。

2

解決居住問題

保障住屋需要方面

  • 制定人均居住面積。

  • 將租務管制推展至適用於所有出租住宅。

  • 將過渡性房屋恆常化,在十年內提供4至5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

公營房屋政策方面

  • 放寬公屋資格,廣建「中產公屋」。

  • 參考星加坡模式推出「港人組屋計劃」,透過重推優化版「租置計劃」、新建公屋可租可買、租金津貼、鎖定補價、首次置業免息貸款等十項政策措施,逐步讓所有市民都能夠擁有一個自己的安樂窩。

  • 暫停執行「富戶政策」。

限制炒風方面    

  • 推行限購令、「辣招」恆常化、修改「首置」定義防炒賣。

  • 將準備推行的「空置稅」涵蓋至所有私人住宅單位。

  • 禁止居屋及其他資助出售房屋在自由市場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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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建議進一步探討的方向

政府可參考澳門的模式,尋求中央協助在港珠澳大橋毗鄰水域或其他靠近香港水域填海造地再租與香港,以擴大本港覓地的選擇空間。 

政府應建立2000億元土地基金,精簡撥款程序,為收購農地,以至其他拓展土地工作包括填海造地等提供資金。

政府應優先對「劏房」或其他的基層住屋施行租務管制,其後再研究是否將管制範圍擴闊至所有出租住宅。

政府應調整居屋抽籤制度,設立類似的公屋輪候冊的居屋輪候機制或提升多次落選者的中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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