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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種地點

  1. 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除「即日籌」 外,必須預約)
  2. 短期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除「即日籌」 外,必須預約)
  3. 兒童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不設「即日籌」,必須預約)
  4. 醫管局轄下的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 (必須預約)
  5. 指定私家診所
  6. 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及護養院(到診註冊醫生名單
  7. 衞生署轄下指定診所(包括衞生署長者健康中心、母嬰健康院、胸肺科診所、社會衞生科診所、皮膚科診所、家庭醫學深造培訓中心及綜合治療中心等,不設公開預約服務)
  8. 公立醫院新冠疫苗接種站
  9. 新冠疫苗流動接種站
  10. 地區康健中心
  11. 外展接種服務 (熱線3904 1490)

合資格接種人士

最低接種年齡
科興疫苗      3歲
復必泰          5歲
香港居民
於網上預約接種疫苗時,須在14個組別中選擇其中一個所屬組別
非香港居民
持「往來港澳通行證」(慣稱「雙程證」)獲准逗留香港,並且無需延期也可以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的訪客
帶同雙程證及由本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標籤或延期逗留標籤,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流動郵政局除外),由職員協助預約
免遣返聲請人及獲聯合國難民署確認為難民的人士
可透過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提出接種疫苗的意向。查詢熱線:6511 8566 (觀塘辦事處); 6511 7786 (太子辦事處); 6515 9466 (屯門辦事處)
在香港逗留的其他訪客 (必須持有有效旅遊證件在香港合法逗留,並且無需延期而可以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 ,
帶同旅遊證件,以及由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標籤或延期逗留標籤(適用於已獲延期逗留的其他訪客),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流動郵政局除外)並由職員協助預約

應接種多少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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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

適用範圍
表列處所的員工、顧客或使用者
不適用
12歲以下兒童
獲得由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不適合接種疫苗者
分階段實施
首階段
(2月24日)
  • 12歲或以上
    • 須已接種第一劑疫苗
第二階段
(4月30日)
  • 18歲或以上
    • 須已接種第二劑疫苗
  • 12至17歲
    • 須已接種第一劑疫苗
第三階段
(6月30日)
  • 18歲或以上
    • 如接種第二劑疫苗未滿9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
    • 如接種第二劑疫苗滿9個月,須接種第三劑疫苗
  • 12至17歲
    • 如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6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
    • 如接種第二劑疫苗滿6個月,須接種第二劑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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